吉中医药继教办[2008]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
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为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现组织2009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分别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吉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与电子版统一上报,报送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直报单位直接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项目申报,项目实施中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为举办。
三、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继续教育项目,进行审核。核准后,符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标准的,将推荐给国家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符合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标准的,由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直接确定。
四、望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08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吉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可登陆吉林省中医药学会网站(www.jlzyy.com) 六、联系人:朱桂祯 刘立威 电话:0431-86816984
传真:0431-85966816 E-mail:jlszyyxh2006@163.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745号 吉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
办公室(吉林省中医药学会) 邮编:130021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