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
来源: | 作者:吉林省中医药学会 | 发布时间 :2026-07-02 | 4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为进一步充实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队伍,确保评审工作质量,中华中医药学会拟开展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专家增补工作。吉林省中医药学会作为推荐渠道,现结合相关通知要求,组织专家进行本年度的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推荐的专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和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情况,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对中医药科技评价工作有一定经验;

(四)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或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

(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能够正常履行评审职责。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学术水平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

(二)申报专家应预先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所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优先推荐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医药文献学、方剂学、中医基础理论、民族医药、中医药文化、中医药科普、中医男科学领域专家。

(四)同一专家请勿多渠道、重复推荐,已入库专家无需重复推荐,若需查询是否为已入库专家,请同联系人联系。

(五)推荐材料将汇总至中华中医药学会,并由中华中医药学会进行综合审核与遴选,通过后方可入库。

三、所需材料

(一)请拟申报专家认真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将表格原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同时还需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系统填报;

(三)将已由工作单位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送至吉林省中医药学会秘书处进行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四)推荐截止日期: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15754345363

电子邮箱:jlszyyxh2006@163.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南胡同177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楼四楼

附件:《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