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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政策研究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19 13:39:34来源:吉林省中医药学会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政策研究成果奖推荐工作,根据《吉林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政策研究成果奖奖励办法》及其《评审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推荐项目须是2015年1月1日后鉴定验收,且应用两年以上的研究成果。

二、推荐渠道

(一)吉林省中医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二)吉林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

(三)各级中医药机构及相关单位;

(四)吉林省针灸学会、吉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等省级学会。

特别说明:1.各推荐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优秀项目。推荐项目应在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2.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排序后上报。

三、申报项目及材料要求 

(一)推荐书填写要求:

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吉林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政策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所提交的推荐书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保持一致。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吉林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政策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的遴选、书面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书面材料”指:1、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如何产生,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书面推荐书(附件2)2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其中推荐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2、项目摘要,以及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一式2份(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三)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报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3.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

四、注意事项

(一)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二)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三)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五)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月8日。

(七)可登录吉林省中医药学会网站(www.jlzyy.com)查询下载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lszyyxh2006@163.com。

(八)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吉林省中医药学会(长春市高新经济开发区超凡大街与宜居路交汇 恒大绿洲16栋 摆渡中医药健康产业园三楼)

联系人:于  野 13180885923(微信同步)

电  话: 0431-86736892/86736893


附件1:汇总表.doc

附件2:科学技术奖——政策研究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3: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4:政策研究奖奖励办法.doc

附件5:政策研究奖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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