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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完善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专家库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4/4/8 15:08:01来源:吉林省中医药学会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有关要求,协助推进中华中医药学会青托项目改进提升,积极做好青托项目专家库的专家增补推荐工作,现将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完善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具体要求进行转发,望各单位重视专家库建设并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推荐的专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和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情况,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熟悉中医药政策法规,具有中医药科技评价和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经验,曾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或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

(五)能够正常履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国医大师、两院院士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领域

中医药行业各专业领域专家均可推荐,推荐工作尽量按照临床、基础、中药三个研究方向均衡推荐专家。

三、工作要求

推荐工作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学术水平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拟推荐专家需事先征得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同意。此外需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所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推荐流程

(一)拟推荐专家认真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

(二)拟推荐专家还需另外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线上系统填报。

人才托举.png

(三)请于4月20日前将表格邮寄至学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愉 15754345363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南胡同177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楼

附件1:《中华中医药学会青托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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