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6/28 20:22:21来源:吉林省中医药学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有关要求,中华中医药学会对科技奖项设置进行调整并重新制定了《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调整后,中华中医药学会设一个主奖项,即“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下设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原为独立奖项)、华佗中医药奖(新增)、青年科技创新奖(原中青年创新人才奖)、岐黄国际奖等五个子奖项。其中,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已完成2024年度推荐工作。
为进一步协助做好其他子奖项推荐工作,吉林省中医药学会作为推荐提名渠道之一,积极响应通知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转发如下,望相关单位予以重视并积极申报:
一、候选条件
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见附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提名渠道
(一)单位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中国中药协会等学会、协会。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及以上可联合提名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1个人选(团队),每位院士每个子奖项限推荐1个人选(团队)。
岐黄国际奖除接受上述渠道推荐外,还接受以下单位和专家推荐(提名):国外知名中医药学术团体、相关机构(中医孔子学院、中医药海外中心等);国医大师,中华中医药学会常务理事,岐黄国际奖获奖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负责人3位及以上联合提名。
特别说明:
(1)各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优秀人选(团队);
(2)推荐人选(团队)应进行公示,并责成人选(团队)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至少5天);
(3)确定推荐人选(团队)后,推荐单位将向申报人发送身份验证码,在线上推荐系统填写材料;
(4)院士、专家提名人选(团队)身份验证码请与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联系。
三、材料要求
(一)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提名)书,所提交的推荐(提名)书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保持一致。(见附件)
(二)请推荐单位(专家)按规定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团队)遴选、书面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
“书面材料”指:
(1)推荐单位(院士)出具的推荐函原件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提名)人选(团队)如何产生、公示情况、人选(团队)数量等信息;
(2)推荐(提名)书原始件1套,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
(3)申报李时珍医药创新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的候选人,还须提供基本情况介绍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格式为mp4,分辨率为1920×1080,请预先发送至邮箱jlszyyxh2006@163.com,待确认推荐后,再另行发送到中华中医药学会指定邮箱(见附件1通知内)。
四、注意事项
(一)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保密要求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或违反伦理道德的,或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候选人(团队)。
(二)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华佗中医药奖获奖团队第一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获奖者两年内不得以第一完成人或团队负责人申报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和华佗中医药奖。
(三)同一人选(团队)不得同时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个人/团队奖)和同级同类性质的其他奖励。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个人/团队奖)和同级同类性质奖励的人选(团队)不得推荐。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候选人)参加评审(包括全部子奖项)。
(五)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材料2024年7月18日17点,书面材料2024年7月19日(以到达时间为准)。
(六)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林省中医药学会学术部 王愉 15754345363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南胡同177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楼)
附件:
附件1.关于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等子奖项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书》.doc
附件3.《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华佗中医药奖推荐书》.doc
附件4.《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创新奖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