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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4/11 13:11:03来源:吉林省中医药学会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激发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原创性研究,支持帮助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造力黄金期脱颖而出,加速造就适应我省发展需要的青年学术和科技领军人才,吉林省科协将继续实施“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项目。吉林省中医药学会作为推荐渠道之一,现落实《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吉科协发学字〔2024〕5号)要求,面向全省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资格

按《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规定,被托举人选应为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或医疗领域科技工作者可放宽到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同一人选只能选择由单位或个人一个渠道推荐,在推荐书中选填相应内容。

二、推荐名额

每家单位限推荐一名候选人。经吉林省中医药学会择优遴选后,推荐至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三、托举期限及经费额度

按《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详见(http://www.jlstnet.net/innovate/show-189.html)吉林省科协云服务平台链接规定,托举期限为2024-2026年,共3年,总入选者不超过30人,在托举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首年4万元,次年3万元,末年3万元)。

四、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推荐书》(见附件)和学会承担资格,被托举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证明材料;

2.推荐书电子版发送word文档及带章pdf扫描件至指定邮箱;推荐书和证明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8份(签字、盖章页可1份原件,其余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使用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装订成8册,邮寄至吉林省中医药学会秘书处;

3.材料报送时间截至4月21日,如以邮寄方式要确保此时间前寄达。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履行内部推荐程序,严把政治关和学术道德关,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本学科本领域有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

2.各单位及推荐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要确保所推荐人选没有入选相关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情况。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等),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和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等省级人才计划(包括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博士后等),以及历届“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不得申报此项目。

3.推荐人还需确定1名托举专家,由院士或任省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承担托举、指导责任。每位托举专家在同一个托举周期内只能托举1名“托举工程”项目入选者。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吉林省中医药学会学术部  王愉

联系电话:15754345363

电子邮箱:jlszyyxh2006@163.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南胡同177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楼   

附件:第八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推荐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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