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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照新规定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12/1 11:11:53来源:吉林省中医药学会

各市、州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及报送2011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1〕1号)精神,重新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项目),请已经申报国家级项目的单位按照新规定重新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申报程序
1.拟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登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www.satcm.gov.cn),通过右下方的“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点击申报单位登录按钮,按使用手册进行操作,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该网络管理系统,报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
2.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核结果通过该网络管理系统,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3.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的使用手册详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文件名: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4.各单位用户名和密码详见附件1。
     二、纸质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将纸质申报材料报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经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盖章后,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几点说明
1. 2012年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与以往不同,请申报单位按照新表填报;
2.请严格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详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省中医药学会网站)的要求申报。在已报的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授课教师资质(如不具有高级职称)、项目名称(如写会议名称)等不符合要求,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修改后上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桂祯   李晶
联系电话:86816813  13944002523
电子邮箱:jlszyyxh2006@163.com
附件1:各单位登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
附件2:《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用户名和密码.doc
附件2:国家级项目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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